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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失誤

 

引言

二零零三年在香港爆發的「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簡稱「沙士」,對香港的社會民生帶來嚴重衝擊。在這次疫症中,我們看到醫護人員捨身救人的高尚情操!激勵市民齊心協力抗沙,最終帶領香港走出了「沙士」困境,在事件中,我們多了一點關懷的情,但卻少了一群巳殉職的醫護人員!

本協會深信大多數之醫護人員都是為病人盡心盡力,他們的專業精神及義不容辭的信念是不容致疑的,我們更希望醫護人員與病人保持良好之溝通,如遇有疑問時,雙方能採取互諒及積極解決事情的方式!

 

醫療失誤的定義

法例規定,醫護人員,包括醫生、護士或醫院的工作人員。對病人都應負起的看顧責任(duty of care),而工作的準則必須達致合理水平,若醫護人員對病人提供的看顧服務不合水平,便可能涉及「疏忽」。

 

醫療失誤索償

醫療失誤索償案的賠償額,與個人傷亡案類同,申訴者可向疏忽的有關醫生、醫護人員和醫院索取賠償,但必須有明確及合理的舉證,賠償主要包括了以下各項:

  1. 非經濟損失(non-pecuniary loss)
    1. 痛苦和肉體上和精神上受苦(pain and suffering)
    2. 喪失生活趣味(loss of amenities)

     

  2. 經濟損失(pecuniary loss)
    1. 醫院費(medical expenses)
    2. 交通費(transportation fees)
    3. 照顧和看護(care and attention)
    4. 補品(tonic food)
    5. 復康儀器(instrument)
    6. 過去的收入損失(loss of earnings)
    7. 將來的收入損失(loss of future earnings)
    8. 賠償額的利息(interest)

 

索償時限和法律援助

醫療疏忽案件與一般個人傷亡案一樣,索償時限為三年。

如果病人懷疑有醫護人員犯有疏忽的行為,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服務及索取有關資料。

 

醫療疏忽的類別

  1. 診斷失誤或延誤。
  2. 未經病人同意進行手術、沒有知會病人手術和治療上所遇 到的風險、不正確醫學意見及有所遺漏等。
  3. 低於正常醫療水平的治療,最常見的包括使用麻醉藥的失誤、不合標準手術等。
  4. 絕育或避孕手術失誤。
  5. 醫院儀器運用的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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